近日,在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对2018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中,泸州被列入在“培育壮大接续替代产业、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生态环境整治、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转型成效突出的地方”类别中。
将获国家激励支持措施
《通报》指出,为进一步健全正向激励机制,更好发挥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促进形成担当作为、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结合国务院大督查、专项督查和部门日常督查情况,经国务院同意,对2018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激励支持措施。
《通报》共列出30个类别,在“培育壮大接续替代产业、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生态环境整治、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转型成效突出的地方”类别中,泸州赫然在列。
倾斜年度补助支持
泸州在受到表扬的同时还享受到国家部委的奖励支持政策:2019年,国家对泸州在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重大改革和重大政策方面先行先试,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增加资金分配系数;中央财政在安排年度补助资金时予以倾斜支持。
这些支持措施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列入全国资源枯竭城市是覆盖泸州市全域、支持力度最大的政策机遇,有力地推动了泸州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那么,在加强生态环境整治上
泸州究竟有何成效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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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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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泸州,满眼苍翠。在泸州中心城区,4500多亩的张坝桂圆林,被誉为绿色会客厅,是市民喜爱的锻炼场所。15000余株百年以上的桂圆树与2013年建成的长江首座生态防洪堤,共同见证着泸州市与环境共生的发展历程。
泸州市利用资源枯竭倒逼机制建设绿色区域中心城市,形成了鲜明的城市特色:江城、山城、酒城、港城。答好城市绿色发展“考题”,泸州善做“加减法”。做好“加法”,为生态环境提供更多“肺活量”。
泸州市发挥好市域内有山有水、山水相连的特点,分层次精心布局和打造中心城区、县城、重点镇,融山水于城市之中,嵌城市于山水之间,构建以城市公园、“两江四岸”为支撑,以道路绿化为骨干,以街头景观为节点,以公共绿地、庭院花圃、楼顶绿化为点缀,以一环路、二环路、绕城高速公路环境绿化带为呼应,以近郊田园风光为补充的山水绿色城市生态体系。
如今,泸州市拥有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3个国家级“生态名片”。到去年底,全市森林覆盖率达50.6%。中心城区更是形成了“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公园绿地系统和“处处见绿、四季见花”的城市生态景观。做好“减法”,泸州市把治污变成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大合唱”。为大气、水、土壤全面松绑,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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