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罚!眉山查处2起违法排污行为,各罚20万元并移送公安机关

来源:四川生态环境 时间:2019-08-26 点击次数:1924


  8月21日,小编从生态环境厅获悉,在近期开展的“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行动中,眉山市紧盯突出环境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扎实开展各项专项执法行动,近日查处2起违法排污行为,各处罚20万元并移送公安机关。

 

  案例一:

  某蔬菜合作社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近日,接群众反映“思蒙镇五沱河水质异常,有死鱼漂浮”,思蒙镇连夜组织乡、村环境监管网格员和环境执法侦查中队民警对流域沿岸进行排查,发现非法排污线索后,东坡区生态环境局全力跟进,及时对修文镇某蔬菜专业合作社相关人员将污水处理站应急池中未经有效处理的废水通过厂区雨水沟外排入五沱河(通济堰支渠)的违法事实予以固定,形成证据链条。

  经查,该合作社将未有效处理的盐渍废水通过塑料管直接外排到厂区外通济堰支渠的违法行为属实,东坡区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对该合作社违法排污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20万元,并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实施行政拘留。

  案例二:

  万某蔬菜盐渍池通过暗管排放水污染物

 

  在执法大练兵行动中,三苏镇环保所执法人员发现,在万某建成的蔬菜盐渍池中,业主将蔬菜盐渍池渗漏出的盐渍废水和起菜时产生的盐渍废水经水泥导流沟引流到厂区外的废水收集池,收集后的盐渍废水通过收集池中设置的排污口流到涵管中,经涵管排入农灌沟,最终流入万和沟。

  东坡区生态环境局和三苏镇联合执法,经取证监测、勘验调查后,东坡区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对该厂违法排污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20万元,并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实施行政拘留。

  小编了解到,眉山以正在开展的“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为契机,持续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采用日查与夜查相结合、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环境执法行动,坚决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

  来源: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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