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经省委、省政府批准,9月18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正式进驻达州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并组织召开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达州市动员汇报会,督察组组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作明出席会议并讲话,督察组副组长、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李银昌明确督察工作要求,达州市委书记包惠主持会议并围绕督察重点内容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制度安排,是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
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是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专项督察主要针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情况,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市、县(市、区)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以及其他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等开展督察,特别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督察组成员来自经济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市(州)生态环境局。此次专项督察主要采取调阅资料、暗查暗访、现场核查、走访问询、调研座谈、案件交办、媒体曝光、线索移交、制作专题片等形式开展。督察组进驻结束前,将向达州市委、市政府反馈专项督察初步意见。
督察结束后,将形成督察报告,经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后,函告达州市委、市政府,主要内容通过省级和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专项督察发现的有关问题将实行分类处理,对容易解决的,现场移交移送;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专函专办、挂牌督办、行政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到位;对发现的重要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现场进驻结束后,由省生态环保督察办按有关权限、程序和要求移交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组织部和被督察地方党委政府。
根据安排,督察组于2019年9月18日-9月27日期间:
设立专门值班电话: 0818-2528602,
专门邮政信箱: 达州市B004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 每天 09:00~12:00;13:00~17:00。
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规定,督察组主要受理达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
如发现督察组工作人员存在违法违纪问题,请拨打督察工作作风监督电话:028—80589036,80589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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