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环保管家联盟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总则
联盟成员是联盟的主体,为了提高联联盟成员增强联盟服务意识、服务质量、激发联盟的组织活力,依据联盟章程,作为章程的补充,特此制订本办法。本办法于2019年7 月18日制定,自2019年7月18日起开始实施。
第二条制定原则
本办法本着自愿、公平、竞争、激励、合法的原则制定。
自愿:具有环保行业资质、经验的企业(公司)自愿申请注册入会。
公平:是指提供相同服务内容的不同盟员均享受在温江区开展环保管家服务的权利。
竞争:同时根据盟员的业务技术水平、服务效果、服务对象的认可度等方面的表现不同,对联盟成员准入进行动态调整,实施末尾淘汰制度,使联盟的盟员在同行业和同区域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激励:在管家服务平台服务机构简介中按考排序宣传及介绍企业(单位),充分调动盟员的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合法:办法建立在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联盟管理制度基础上。
第三条考核管理机构
本办法所指考核管理机构为联盟理事会。
第四条被考核单位
温江区环保管家联盟各企业(公司)。
第五条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绩效和联盟内部工作开展情况。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4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经协会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会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理事会认为有必要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会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员代表大会。
(二)考核方式
联盟理事会于12月中旬对照《温江区环保管家联盟成员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对被考核单位进行考核,排序,并通报各联盟成员。采用线上提交审核材料+线下量化打分的方式进行考核,联盟成员对考核结果有异议与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查申请,形成自查报告,联盟理事会于12月下旬组织对被考核单位进行复查(具体时间及复查方式另行通知)。
第六条考核结果
对考核单位按照《温江区环保管家联盟成员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评分排序,并在管家服务平台进行公示,考核结果呈报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实行末尾淘汰制,并给予考核排名靠前的企业给与资金或者项目奖励。
第七条退出及处罚机制
会员申请退会,经会员提出,平台备案后即注销会籍。对于自行转产破产、被依法撤消的单位或不履行义务者以及严重违法者及2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平台活动的,按自动退会处理。
会员如不遵守平台章程,将由平台提出批评、教育;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八条其他事项
各联盟成员提供考核证明材料截止日期为12月10日,否则不予认定。